非深户随迁子女在深中考管理办法发布,未来5年继续沿用现行基本政策

非深户随迁子女在深中考管理办法发布,未来5年继续沿用现行基本政策

发布:haixia0022021-11-18 11:31分类:新闻中心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左凯文 杨瑾 记者 刘盾)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办法》将继续沿用现行随迁子女中考管理基本政策,报名及录取审核条件无重大变化。具有深圳初三学籍的随迁子女(须为应届生),可在深圳参加中考,并根据条件报读相应的高中阶段学校。

  《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同时符合以下5项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划线录取,按照深圳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也可参加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5项条件包括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持有深圳有效居住证;在深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考生在深圳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在深圳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仅限于参加深圳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

  据介绍,随迁子女学生在其就读初中学校即可完成报名,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有效居住证、社保缴纳情况、学籍等条件,可通过随迁子女学生家长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网上审核。其中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主要依据居住证和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验,不需提供额外的纸质材料。《办法》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要求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数据共享,提高审核效率,实行网上审核,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作者:刘盾 左凯文 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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