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司法厅、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该项工作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围绕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权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任务,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加大普法力度,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推动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群体性案件和行动不便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可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受理;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材料手续。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执行,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案件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加强城际间、省际间司法局、农民工办的协调合作,就异地调查取证、提供法律援助等事项开展协作,年内在全省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受理。各地可选取1~2个涉及农民工争议案件集中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在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窗口,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维权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来源: 福建日报